此判罚为直接红牌的依据为“使用超过正常力度做出的身体接触犯规(严重危害对手安全的行为)”

体育新闻 03-10 阅读:84 评论:0

  千呼万唤始出来,特殊时期特殊赛制下的中超联赛终于开始,且已经完成前两轮的比赛。最令球迷感到惊讶的莫过于在两轮16场比赛中,裁判共出示了5张红牌,且有4张属于直接红牌。是否判罚过重?本文详细解读了足球规则中的犯规与红黄牌规则,并对这4张直接红牌判罚尝试解读。图1:今年中超的红牌好像“有点多”

  虽然现代足球已经有了1个多世纪的历史,但红黄牌制度实际从1970年才开始被引入到足球运动中。起因是在1966年英格兰与阿根廷的世界杯1/4决赛中,出于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使得比赛氛围异常火爆,因为没有红黄牌,裁判只能通过口头描述向球员表达判罚。但因为比赛太过火爆,再加上语言不通,最终这场比赛几乎走向失控,赛后英格兰表示在赛场上不清楚裁判的明确意图。图2:交通信号灯启发了红黄牌的诞生

  时任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主席的肯·阿斯顿在交通信号灯的启发下发明了红黄牌制度,来绕过语言清晰明了的传达对球员严重犯规的惩罚。这一制度在1970年世界杯被正式启用,足球是第一个引入红黄牌制度的运动,随后这一创举被其他多项运动所借鉴。在1992年红黄牌制度强制在所有足球赛场上使用,相应的规则与判罚依据被持续的完善并记录在册。

  当前世界足联成员国通用的比赛规则由国际足球联合理事会(IFAB)管理,理事会由来自FIFA的四个人与来自英国足球协会的四个人(英格兰足协、苏格兰足协、威尔士足协以及北爱尔兰足协各1人)组成,每年冬天理事会都会开会商讨现行的比赛规则是否需要修改,如有更新则从下一年7月1日开始执行,在做出决策时至少有6人的同意修改才可以生效。国际足联制定的比赛规则允许各国足协针对本国的联赛有一些小的改动。

  国际足联制定的比赛规则专门有一章是关于“犯规和不正当行为”的。犯规与不正当行为的概念并不一致,两者有交集但不完全重合。图3:犯规与不正当行为的图解

  犯规是裁判认定的球员在比赛中做出违反比赛规则的动作,需要叫停并干预比赛的行为,通常会被处以任意球或点球的处罚,犯规多与不必要的侵略性动作或影响对手控球有关。一般需要满足以下4种情况:由场上队员所为、在场上的行为、在皮球运行时的行为(而不是死球状态下)、在对手身上做出的行为。

  不正当行为则是裁判认定需求做出处罚的行为,也就是出示红牌或黄牌的行为。不正当行为包括一部分犯规行为,也包括在比赛死球状态、赛前赛后、中场休息时的一些行为,以及场下替补球员和教练等的一些行为。

  下列行为将会作为普通犯规被判罚直接任意球或点球:粗心的身体接触犯规(注意力不集中或下意识的反应造成的犯规),包括踢/尝试踢对手、绊倒/尝试绊倒对手、跳向对手、冲撞对手、击打/尝试击打对手、推搡对手、阻挡对手、擒抱对手。守门球在禁区内用手持球超过6秒、守门员在禁区内放下皮球后又重新拿起、守门员用手接队友的回传球。球员以危险的方式比赛。在无球的情况下干扰对手、干扰对手守门员开球。其他未列明情况,例如越位。图4:越位后会被处以定位球

  下列行为将被出示黄牌:鲁莽的身体接触犯规(未考虑到该行为危险程度的行为),包括内容同上。阻止对手明显得分机会的犯规(只是冲球去的犯规)故意手球阻碍对手进攻、尝试用手进球、尝试用手阻挡对手进球(未成功)其他非体育行为,如故意阻止对手发动进攻(战术犯规)、假装被犯规欺骗裁判(跳水)、口头辱骂或嘲讽对手或影响对手比赛、未经裁判允许与守门员交换位置、在场上佩戴未被允许的面具、故意用头或膝盖等部位向守门员传球以规避守门员不能用手接回传球的规定、缺少对比赛的尊重等过激的庆祝,如脱衣庆祝、跑到球场外栅栏处的庆祝、距离球迷太近造成安全问题的庆祝、嘲讽或煽动性的庆祝手势或行为、庆祝时戴面具等拖延比赛时间行为,如准备发界外球又扔给队友来发、在被换下时拖延时间(在距离最近的边线离场)、故意在错误的地方罚任意球促使重新发球、在裁判吹停比赛后故意将球抱走踢走或者抢球、恢复比赛时拖延不发等口头或行为上不服从裁判的决定持续的犯规行为不遵守定位球界外球等保持距离的要求未经裁判允许故意离开或进入场地进入只允许裁判使用的VAR回放区过分地要求裁判使用VAR图5:脱衣庆祝会作为过分庆祝的一种处以黄牌警告

  (备注)确定是否故意手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手是否向球的方向移动球在空中飞行的距离手臂的位置是否扩大了防守面积用手里的东西触球算作犯规用东西投掷皮球也算作犯规

  下列行为将被出示红牌:使用超过正常力度做出的身体接触犯规(严重危害对手安全的行为),包括内容同上故意阻止对手明显得分机会的犯规(在没有可能触球的情况下、做出推人、擒抱、拉人等动作)用手阻挡对手的进球或明显得分机会暴力行为(与严重犯规类似,区别在于此处包含任何地点对任何对象的行为,如在无球状态下故意用手击打其他人的头部与面部等)向对手吐痰或者咬人用语言侮辱对手或做出侮辱性的手势得到两张黄牌进入视频回放室未经允许进入场地并破坏对手明显得分机会图7:齐达内头槌马特拉齐

  (备注)考虑明显得分机会时必须考虑以下因素:犯规地点与球门之间的距离犯规时皮球运行的方向双方控球或夺走球权的可能性犯规区域内防守人员的人数与站位

  我们可以看出,上述规则中很多描述都是较为主观性的,因此裁判在裁定犯规行为时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裁判根据球员的动作以及当时的情形来确定是犯规还是不正当行为,比如裁判可以裁定球员的动作是属于鲁莽的犯规还是过力的犯规,是否属于“没有体育道德的动作”。即使是一些在规则中没有列出的行为,裁判也可以酌情判罚。也正因为如此,经常会有一些判罚会引起比较大的争议。图8:范佩西在诺坎普被罚下引发争议

  (河北华夏幸福2-2石家庄永昌)丁海峰对奥斯卡的红牌犯规:

  此判罚为直接红牌的依据为“故意阻止对手明显得分机会的犯规(在没有可能触球的情况下、做出推人、擒抱、拉人等动作)”。根据近镜头我们可以看出丁海峰在没有机会追到球的情况下,有一个跳向奥斯卡的动作,其运动方向与球运行的方向并不一致,被判定为“故意”制造身体接触,没有问题。

  但根据远镜头我们可以看出,当双方发生身体接触时,奥斯卡还在大禁区线外有一段距离的位置,距离球门较远。虽然丁海峰是站位最靠后的一名后卫,但身后有一名队友已经快速启动,即使丁海峰被过也还有补防到位的可能。所以此判罚的争议点在于是否为明显得分机会。

  但得分机会不等同于一定得分。也许有球迷会认为让他过去打一脚也许不会有什么威胁,但如果奥斯卡躺过这一步后射门的话,这完全可以称得上一次明显的得分机会,因此这张直红的判罚问题不大。如果再来一次,丁海峰在抢球时给上一个合理强度内的身体接触,再配合队友继续防守,也许是更好的选择。

  (重庆当代1-2北京中赫国安)杨帆对刘乐的红牌犯规:

  此判罚为直接红牌的依据为“暴力行为(与严重犯规类似,区别在于此处包含任何地点对任何对象的行为,如在无球状态下故意用手或手臂击打其他人的头部与面部等)”。根据回放我们可以看到,刘乐与杨帆在定位球发出前的无球状态产生冲突,刘乐率先有一些肢体动作,随后杨帆进行还击,最要命的是杨帆的用头顶了刘乐的这个动作。

  FIFA的比赛规则针对此种情况专门提到,当无球状态下,球员故意用其手或手臂击打他人头部或脸部时,将会直接罚下,除外用的力度是微不足道的。杨帆的这个动作虽然也没有多少力度,但明显在充满敌意的情形下故意来了这么一下,肯定不能被算作微不足道。但跟此条款不同的是,杨帆用的是头而不是手或手臂。这样的差别并没有改变红牌的结局,杨帆应该对自己的不冷静做出检讨。

  (江苏苏宁0-0山东鲁能泰山)卡达尔对吴曦的红牌犯规:

  此判罚为直接红牌的依据为“使用超过正常力度做出的身体接触犯规(严重危害对手安全的行为)”。根据回放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双方都是冲着球去,但最终形成了卡达尔用力踩踏吴曦脚踝的局面。这一行为作为严重危害对手安全的行为,出示红牌毫无争议。

  (大连人1-1河南建业)丹尼尔森对伊沃的犯规:

  此判罚为直接红牌的依据为“故意阻止对手明显得分机会的犯规(在没有可能触球的情况下、做出推人、擒抱、拉人等动作)”。从远镜头来看,伊沃在小禁区附近将要射门的瞬间被犯规,明显得分机会并无争议,但似乎伊沃倒地的太轻易了一些。

  近镜头交代的内容则要清楚的很多,丹尼尔森在落后伊沃半个身位没有办法够到皮球的情况下,左手有一个推伊沃后背的动作,右手有一个拉伊沃手臂的动作。这两个动作力度并不大但一定是故意的,丹尼尔森的本意也许就是利用这样的“小动作”破坏伊沃的射门节奏使其射失,但又不至于让伊沃身体失去平衡倒地被判犯规,小算盘可谓打的不错。

  然而伊沃在丹尼尔森的小动作下顺势倒地,让大连人吃到了红点套餐,并险些因此被翻盘,差点连平局也没有保住。在如今VAR已经开始普及的赛场上,这样的小聪明与小动作还是彻底规避比较好。

  根据数据统计,足球比赛平均每场将会出现3张黄牌和0.2张红牌。而前两轮中超比赛16场5张红牌的数据还是要比统计数据高出一些。这四张直接红牌也许在一些球迷心目中显得严厉了一些,但中国足球如今更需要的是认认真真的比赛与公平公正的对决,稍微严厉一些未尝不可。需要接下来的中超比赛以此为鉴,更加认真专注地投入到足球之中。

此判罚为直接红牌的依据为“使用超过正常力度做出的身体接触犯规(严重危害对手安全的行为)”

此判罚为直接红牌的依据为“使用超过正常力度做出的身体接触犯规(严重危害对手安全的行为)”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网友评论